关闭
关闭
免费注册
两部门发布公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法规】2022.03.25 财政部官网中国羽绒信息网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提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