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洲部分国家出现禽流感疫情,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防止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2020年第31号),限制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口,引发了业内对水洗羽绒羽毛能否进口的关注。
经中羽协与海关总署沟通确认,进口水洗羽绒羽毛的政策没有改变。应中羽协的请求,海关总署于2020年3月10日发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明确标注:严格按照OIE法典有关技术标准生产的水洗羽绒羽毛不受禽流感疫情禁令限制,国际兽医卫生证书应标明水洗温度、持续时间等详细加工参数且清洁度、耗氧量应符合有关国标要求。
OIE法典针对家禽羽绒羽毛进口的建议中指出:羽绒羽毛经过水洗和30分钟100℃蒸汽烘干可有效灭活禽流感病毒。
水洗羽绒羽毛加工工艺完全可以达到甚至超过OIE法典的要求。中羽协特别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和海关关口注意以上信息,避免产生政策误读,严格把控卫生措施,确保进口货物及时通关,稳步推进羽绒行业复工复产。
相关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1号(关于防止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66456/index.html
海关总署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6776/2753557/index.html
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https://www.oie.int/index.php?id=169&L=0&htmfile=chapitre_avian_influenza_viruse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