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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财政部发布通知财税([2014]101号),通知称,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再度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这一项。这对于众多的养殖户与屠宰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