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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网购正品率仅58.7%
2015.11.04 南方都市报曲艺编辑

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新消保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超41亿元。报告同时透露,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无理由退货争议上升为消费投诉首位

检查显示,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远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产生的争议在许多地方已经上升为消费投诉的第一位。

报告指出,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消协受理远程购物投诉九成是网购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零售交易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4年达到2.8万亿元,网络消费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

报告提到,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报告还显示,去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92.3%。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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