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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改正式实施 纺织品税率下降
2016.04.11

4月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颁发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正式落地实施:入境免税限额将由5000元降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提高至2万元,而行邮税将不再适用于跨境电商,改征收综合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4月7日夜间,财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后,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进口,清单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上述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是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财政部表示,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但新政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一些商品涨价外,有些商品可能再也找不到购买链接。对海外商家来说,产品不在正面清单上,很多商品可能就不得不运回海外甚至销毁。

新政策实行之后,纺织品税率有所下降:以1000多元的服装为例,它的原关税率20%,不收增值税,无消费税。现在变为关税0%,增值税17%,按17%的70%收取,无消费税,最终税率为11.9%,反而降低了。相反,“税额50元以内免征政策的取消”对以销售母婴、妆品、保健等相对低值商品为主的商家或平台造成影响比较大。

业内认为,税改新政落地后,对于大型自营跨境电商而言,由于采购规模较大,有实力与供应商及海外物流仓储服务商共同推动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出台,从而通过降低成本对冲部分商品在税改后带来的成本上涨。因此,跨境电商平台中具备优先物流运输系统的企业将占据很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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