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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逾期未完成目标工业园区将被撤销园区资格
2016.04.13 浙江在线中羽协编辑

4月12日,《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浙江“水十条”)正式发布,明确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目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水污染防治确定了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浙江“水十条”可谓国家“水十条”“升级版”,在延续国家“水十条”的内涵、思路和举措的同时,提出了更严格的指标要求和更详细的治理目标。

随着浙江“水十条”的发布,浙江省将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等多个方面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羽绒业大省,浙江发布的“水十条”将对浙江省境内的羽绒企业带来新的要求。羽绒企业应重点关注工业污染防治的具体细则。

比国家“水十条”更细更严

12日发布的浙江“水十条”与去年国家发布的“水十条”相比有不少创新点:

更细——每一项措施后面都括号加注,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这样的做法,之前只在政府内部文件中使用,在公开文件中很罕见。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曹玉成说,每个目标都做了具体分工,针对的是“九龙治水”这一长久以来的治水短板,大大增强了“水十条”的可操作性。

更严——浙江“水十条”比国家“水十条”提出了更严格的指标,比如,国家“水十条”中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而浙江提出到2020年,八大水系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同时,浙江“水十条”中提出“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标准和标识”“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等举措都是国家“水十条”未涉及的深度治水举措,浙江走在了全国前列。

未完成计划要求的工业园区将被撤销园区资格

“十三五”期间,水污染处理尤其是工业污水处理被列入工作重点。浙版“水十条”除了继续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还对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和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根据该行动计划,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同时,还将严控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清洁化改造。

在严格控制工业废水的同时,今年3月底,浙江还划定了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红线,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35吨以内。企业如果不控制用水,企业将“没水喝”。

“节水就是减排,企业生产用水量降低,就意味着污水排放减少,污水处理成本也随之降低。”省水利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王云南直言,节水的同时倒逼了企业转型。

今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84项具体措施一一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根据浙江“水十条”,自今年起,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责令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予以停业、关闭。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十条”是在“五水共治”基础上的深化提高,今后将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  

如何让环境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浙江“水十条”提出,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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