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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互联网+流通”将利好流通业
2016.05.06 商务部网站曲艺编辑整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互联网+流通”一时成为热词。

谈及《意见》的出台对流通企业和流通行业的意义,在商务部5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直言,《意见》出台主要是为了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流通领域的创业和就业,从而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意见》既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性要求,也有为流通企业提供的具体促进措施,总体上有利于流通企业的发展。

沈丹阳表示,流通是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本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政府仍可以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比如要发展“互联网+流通”,基础设施很重要,这次出台的《意见》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一方面要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具体到企业层面,沈丹阳认为,《意见》包含不少对企业有引导、提示性作用的内容。如《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意见》还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商品,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大力发展体验消费,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发展分享经济等。再比如,回归商业本质,由场地经营到商品经营转变,是实体商业转型的核心问题。《意见》提出的破解之法是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转型升级的能力。“这些措施对相关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流通企业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鼻子灵敏的市场主体应该可以从中嗅出许多商机。”沈丹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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